不合格樣品中,有5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問題,分別為:巴彥淖爾市萬客樂超市團結店銷售的、標稱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百利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超級毛毛蟲(糕點)(生產日期2021/5/15);包頭市昆區虞柔蛋糕店生產銷售的無糖蛋糕(生產日期2021/5/19);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妙滋烘焙店生產銷售的椰蓉吐司(糕點)(生產日期2021/5/28);興安盟烏蘭浩特市維多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內蒙古切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干奶條(含乳制品)(生產日期2021/4/1);興安盟烏蘭浩特市維多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呼和浩特市新北飛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每日小芝酪(酸奶芝酪)(生產日期2021/3/22),均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其中的超級毛毛蟲(糕點)(生產日期2021/5/15)還檢出了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糕點中最大使用量值為0.5g/kg。食品中脫氫乙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8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8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其中,有3批次芹菜樣品,分別為:赤峰市松山物流園區內雨潤農產品批發市場蔬菜零售區L13號銷售的芹菜(生產日期2021/6/17)檢出毒死蜱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鳳嬌蔬菜副食店銷售的芹菜(生產日期2021/6/19)、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德廣源蔬菜水果批發店銷售的芹菜(生產日期2021/6/22)檢出辛硫磷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辛硫磷是一種低毒有機磷殺蟲劑,適合于防治地下害蟲。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芹菜中辛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 mg/kg,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還有2批次豆芽檢出不合格,分別為:烏海市烏達區王琛蔬菜水果超市銷售的黃豆芽(生產日期2021/6/18)檢出6-芐基腺嘌呤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賀小芬果蔬超市銷售的綠豆芽(生產日期2021/6/22)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6-芐基腺嘌呤(6-BA)為植物生長調節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
另外,還有3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鄂爾多斯市君利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油菜(生產日期2021/6/25)檢出毒死蜱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烏海市海勃灣區馮小艷活魚店銷售的泥鰍(生產日期2021/6/19)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張志衛糧油副食批發部銷售的、劉軍養雞場生產的雞蛋(生產日期2021/6/24)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1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超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超標問題,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新華東街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托克托縣亞圣農副產品加工農業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田肴托縣黑豆豆腐(生產日期2021/4/21)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豆制品》(GB 2712-2014)中規定,豆制品中大腸菌群應符合n=5,c=2,m=100,M=1000CFU/g的要求。豆制品中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所用原料、包裝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等。
1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赤峰市紅山區站前佳佰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芥香(35g/袋)(生產日期2021/4/11)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谷物碾磨加工品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產品標示標準《苦蕎生粉》(Q/SXDS 0001S—2019)中規定,苦蕎生粉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0.15mg/kg,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該批次產品中鉛的檢出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示標準要求。谷物碾磨加工品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鉛含量超標的原料;也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生產場所、加工設備中的鉛遷移帶入,使得終產品鉛含量超標。
2批次樣品檢出有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楊三娥糧油店銷售的、標稱內蒙古田氏糧油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亞麻籽油(小磨胡麻油)(生產日期2021/1/2);赤峰市紅山區海福紅山和達超市銷售的、標稱赤峰市瓜子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油脂分公司生產的葵花籽油(生產日期2021/3/20)。
苯并[a]芘是一種芳烴類化合物,在環境中廣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變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儲、晾曬不當,從環境、包裝、機械收獲、運輸等過程中引入污染;生產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等。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巴彥淖爾市王琴調料行銷售的、標稱烏拉特前旗呼和五一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烏拉山米醋(生產日期2021/3/16)檢出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臨河區家益糧油超市銷售的標稱五原縣永明食品廠生產的純糧米醋(生產日期2020/6/8)檢出總酸(以乙酸計)、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合格;興安盟烏蘭浩特市草原鴻德農產品商城銷售的、標稱內蒙古鸚鴿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沙
果酒(8%vol)(生產日期2019/10/9)檢出酒精度與產品標簽標示值不符。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等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