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檢出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銅綠假單胞菌、草甘膦、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等超標
時間:2021-09-30 09:33:54 來源:轉載食品伙伴網 點擊:374次
9月30日,湖南省市場
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20期通告,檢出12批次不合格食品。
5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標稱湖南新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黃精飲(其他飲料),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株洲蓉園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茶陵風味姜(醬腌菜),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已基氨基磺酸計)、阿斯巴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湖南安泰農業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臺灣烤魚丸(熟制動物性水產制品)和韓國烤素肉(麻辣味) (豆制品),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郴州市北湖區海之源超市銷售的,標稱郴州市泉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藍莓味夾心面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糕點中最大使用量為0.5g/kg。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糖精鈉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糖精鈉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不改變體內酶系統的活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糖精鈉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0.15g/kg。糖精鈉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從而超限量使用甜味劑。
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標稱安化縣高馬茗緣茶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的天尖茶,
草甘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慈利縣芙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慈利縣芙蓉超市銷售的散裝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南崀山玲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豆角(豇豆),水胺硫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草甘膦是一種非選擇性、無殘留滅生性除草劑,對多年生根雜草非常有效,廣泛用于橡膠、桑、茶、果園及甘蔗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草甘膦在茶葉的最大殘留量不得超過1mg/kg。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又稱防落素、保果靈,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調節植物株內激素平衡等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豆芽中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違規使用相關農藥。
水胺硫磷是一種廣譜、高效、高毒性、低殘留的硫代磷酰胺類殺蟲劑,兼具胃毒和殺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樹、水稻和棉花害蟲。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水胺硫磷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值以下。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標稱醴陵市仙岳山泉飲用水廠生產銷售的仙岳圣泉天然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懷化市鶴城區云霞煙酒行銷售的,標稱懷化市洪江區古城山泉水廠生產的百事康桶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常見的條件致病菌,屬于非發酵革蘭氏陰性桿菌。該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濕環境尤甚。飲用水中超標可能是由于個別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關。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別為湖南萬利達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益陽市亮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細云耳,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總砷(以As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鄉家多惠自選商店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株洲、常德、益陽、邵陽、郴州、婁底、張家界、懷化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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