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9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有5批次樣品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標稱高州市粵冰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粵冰泉飲用純凈水、標稱鶴山市七翁井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百立山泉天然山泉水和七川天然山泉水、標稱鶴山市百達珍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悅源山包裝飲用水、鶴山市沙坪燁彤商行銷售的標稱鶴山市上善水坊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水(包裝飲用水)。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常見的條件致病菌,屬于非發酵革蘭氏陰性桿菌。本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濕環境尤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銅綠假單胞菌的檢測結果均為不得檢出。飲用水中超標可能是由于個別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關。
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吳川市振文鵬泰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富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百香果味果味飲料、連南瑤族自治縣好宜家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廣東乃一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桃酸奶味蛋糕。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規定,飲料(固體飲料除外)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2,M=104CFU/g。《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規定,糕點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4,M=105CFU/g。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又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此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河源市源城區源親情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海豐縣皓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遮浪馬仔糕點(海苔味)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花都區獅嶺誠記食品購銷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雪花餅檢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1批次樣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樣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為: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綜合市場江錫兵魚檔銷售的黃骨魚檢出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因具有殺菌和抗寄生蟲的作用,曾用于水產養殖。孔雀石綠及隱色孔雀石綠均對人體肝臟具有潛在致癌性。《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孔雀石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10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0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廣州市南沙區園林餐廳銷售的蝦蛄(海水蝦)和花蟹(海水蟹)、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黃周海鮮檔銷售的三點蟹、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吳丕輝海鮮檔銷售的三點蟹、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鴻仔海鮮檔銷售的三點蟹、東莞市東城慶勇海鮮店銷售的膏蟹和三點蟹、東莞市東城陽記水產店銷售的花蟹、東莞市東城蔡記水產店銷售的三點蟹、東莞市東城榮記水產檔銷售的三點蟹,均檢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長期食用鎘(以Cd計)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腎臟、肝臟和骨骼造成損害,還可能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在鮮、凍水產動物(甲殼類)中最大限量值為0.5mg/kg。鮮、凍水產動物(甲殼類)重金屬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長過程中富集了環境中的鎘元素。
12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2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其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廣州市花都區新華嘉順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肇慶市鼎湖區康樂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裹衣花生)、廣州市白云區太和盛太綜合店銷售的標稱廣東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花生、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鴻興副食行銷售的標稱廣東青豪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花生、信宜市兆康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美事薏米餅和天美事淮山餅、東莞市道滘佳佳美超級商場銷售的標稱廣東佳佳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瓜子酥。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熟制其他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50g/100g。《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應不超過0.25g/100g。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還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還有,4批次樣品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翁源縣中發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韶關市好得億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香芋味餅和風味老婆餅;佛山市南海區關敏儀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恒峰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恒峰旺三明治;惠州市惠陽區淡水雙記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鳳崗九香食品廠生產的麻花王糕點。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一般情況下,酸價超標的食品,消費者在食用過程中能明顯辨別出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為5mg/g。造成酸價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
另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檢出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標稱梅州市九龍山礦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梅珍®飲用天然礦泉水;珠海市金灣區軍墨飲用水店銷售的標稱珠海市香洲東坑股份合作公司生產的汪之洋天然礦泉水。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